在广东中山的法律领域,李桂英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李桂英律师拥有十二年的执业经验,现任职于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担任劳动法务部主任、刑事主办律师。她拥有三年法院工作经验和三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经办案件三百余件,具有扎实的社会实践及法律基础,执业证号为144202*********55。专业擅长领域李桂英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等领域。在刑事案件中,处理过许多取保候审、不予逮捕、不予起诉、缓刑、轻判、变更罪名等案件。在民商事案件方面,标的额从几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具备较强的综合谈判能力,并且熟悉工伤案所有办理流程,擅长处理复杂困难的交通、工伤案件。部分成功案例成果她经办过众多成功案例。比如倪某涉嫌抢劫案,成功争取了不予起诉;熊某某走私普通物品案,在逮捕前争取到取保释放并最终撤案无案底;黄某某侵占罪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何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案,从一审的5年量刑改判为3年等。办案特点与风格李桂英律师办案时,擅长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在办案过程中,她真诚待人,对待每个案件能通过多角度的方式处理,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以她办理的部分案件为例,在侵占案二审辩护中,黄某因投资款纠纷与李某产生车辆侵占问题,一审认定黄某侵占罪成立。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二审,清晰分析全案,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罪名不能成立,坚持做无罪辩护,最终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屹参与盗窃,律师了解情况后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向检察院提出刘某屹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家庭困难、初犯且为未成年人等意见,最终争取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在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马某与被害人李某因施工问题发生冲突致李某轻伤一级,律师庭审提出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且已赔偿取得谅解等意见,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庭采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律师还为被告人家属在民事赔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以较小金额获得被害人谅解。十二年的执业生涯,李桂英律师用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法律难题,在广东中山的法律服务领域留下了精彩的足迹,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为法治社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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