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到期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其他主体即可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在商标注销后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这是为了防止恶意抢注他人刚刚注销的商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商标注册的稳定性。所以,一般情况下,商标到期且过了宽展期被注销后,一年期满,他人就可以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但如果该商标在注销前已进入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其状态尚不稳定,后续注册申请的审查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法律程序和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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