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履历与背景优势丁文怡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这一警校背景赋予了她深厚的法学基础,使她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刻理解。成为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她,至今已执业七年。在这七年里,她深耕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处理过大量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涵盖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众多罪名。她不仅拥有出色的法庭辩论技巧、证据分析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还善于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清晰、有效的沟通,帮助他们理解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案件走向,建立信任。此外,她还拥有企业合规师这一专业能力证书,展现了她在法律领域多方面的专业素养。经典案例彰显实力客服引流案:罪名变更开创先河2023年起,赵某(化名)伙同李某(化名)为诈骗活动引流。丁文怡律师作为赵某(化名)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赵某(化名)的行为应定性为帮信罪而非诈骗罪。她指出赵某(化名)主观上仅有概括性明知,缺乏诈骗的特定故意;客观上仅实行了前端引流,未参与诈骗实行行为;被害人的损失与赵某(化名)的行为之间缺乏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采纳了丁文怡律师的意见,将罪名由诈骗罪更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案例开创了广东珠海地区客服引流案件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先河,自此后,该地区此类案件罪名均作了相应变更。恋爱交友诈骗案:二审改判实刑缓刑被告人乐某(化名)和韩某(化名)以网络恋爱交友方式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41余万元。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提出韩某(化名)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等辩护意见。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同时,在丁文怡律师的努力下,未上诉的乐某(化名)也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四年。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背景下,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突破。外汇换汇非法经营案:二审下调量刑金额被告人韩某(化名)在澳门从事买卖外汇活动,一审认定其非法经营数额2.7亿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丁文怡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提出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等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意见,将非法经营数额下调至1289.2302万元,韩某(化名)的量刑也从六年下调至三年,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金额大幅降低。这再次体现了丁文怡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重要经验与持续提升除了上述案例,丁文怡律师还有其他重要经验。她曾担任惠州某X局主任受贿一案辩护人,成功为受贿金额高达八百多万的当事人争取到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同时,她积极参与业务提升,参加华东政法大学第六届刑辩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丁文怡律师以其专业、务实且富有策略性的执业形象,为刑事辩护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