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联系人一般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其主要作用是在借款人无法联系时,作为出借人联系借款人的途径。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借款人负有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借款联系人并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不直接参与借款的借贷行为,也未从借款中获取利益。然而,如果借款联系人在某些情形下存在过错行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比如,若联系人以保证人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提供保证条款,那么当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联系人需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代为偿还借款。或者联系人故意隐瞒借款人真实情况,导致出借人基于错误认识提供借款,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总体而言,借款联系人的责任需依据具体行为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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