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一是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即加害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环境并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受损的行为。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包括人身损害,如健康受损、伤残甚至死亡;财产损害,如直接的财产损失以及因污染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等。三是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通过科学鉴定、调查分析等手段,证明损害是由该污染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四是污染者主观上存在过错。多数情况下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污染者能证明损害是由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以及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则可减轻或免除责任。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构成要件,污染受害者才能依法要求污染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污染者积极采取措施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