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款通常应计入实收资本。1. 一般规定:根据《公司法》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这些规定表明股东投资款是公司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如实记录为实收资本。2. 会计处理要求:在会计核算上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股东投资款计入实收资本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股权结构和资本实力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3. 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投资款暂时不计入实收资本的情形如投资款先作为资本公积等过渡科目核算后续再根据具体情况转增实收资本等但最终还是要规范反映在实收资本科目中。总之原则上股东投资款应及时、准确计入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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