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在转让等情况下会受到严格限制。未经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将转让所获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其设立目的在于满足特定的公共需求,促进社会发展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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