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十年。续展手续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通过续展可不断维持商标的有效性,持续使用并保护自身商标权益,以在市场中保持品牌标识的稳定性和独特性,防止他人恶意抢注类似商标,保障商业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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