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宿迁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与赞誉。他就是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任、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黄贺律师。专业履历,铸就深厚实力黄贺律师毕业于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自执业以来,他已在法律领域深耕11年,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2021年8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为“三级律师”。他还曾是宿迁广播电视台法力无边节目特邀嘉宾,在媒体上展现了专业的法律形象。黄贺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重大民商事案件等。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擅长处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受贿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多起无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在民商事领域,他精通建设工程、公司股权、重大民商事纠纷及执行纠纷等领域,同时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并购等新型法律服务领域也有深入研究和独到建树。荣誉加持,彰显卓越成就黄贺律师在其职业生涯中获得了多项荣誉。2014年,他办理的“张某(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获得由宿迁市司法局及宿迁市总工会联合颁发“宿迁市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优秀案例”荣誉。2021年3月,他获得由宿迁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优秀律师”荣誉。2025年,他获得宿迁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人。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他不断追求卓越的见证。经典案例,诠释专业风采陈某(化名)组织偷越国境案2024年,陈某(化名)因涉嫌“组织偷越国境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建议量刑6-7年。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通过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提出陈某(化名)应认定为从犯的观点。他依据陈某(化名)及其他被告人的讯问笔录、案件证据等,指出陈某(化名)在犯罪过程中仅起到传达作用,不认识蛇头,未与蛇头建立意思联络,且偷渡路线也不是他安排的。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刘某(化名)寻衅滋事案2019年,刘某(化名)因醉酒后可能划伤车辆,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黄贺律师介入后,发现案件证据存在问题。他指出鉴定报告对四辆车被划部位鉴定程序违法,不具有科学性,且除一位车主报案外,其他车辆划痕价值鉴定具有争议性,不应作为鉴定依据。最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起诉。李某(化名)交通肇事案2017年,李某(化名)因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审被判决犯交通肇事罪。黄贺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认为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李某(化名)驾驶机动车有安全隐患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且被害人死亡与李某(化名)的交通肇事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经多次与二审法官沟通,提交辩护词,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陈某(化名)等工程诈骗案泗洪县某小区项目中,陈某(化名)等三人在承建工程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与甲公司产生纠纷,被指控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公诉机关建议数罪并罚,综合刑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贺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将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陈某(化名)等当事人进行有力辩护。黄贺律师始终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在各个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疑为宿迁的法律界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