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时法人个人资产通常不能直接用于抵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人的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法人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依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要求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法人个人资产可能会被用于抵债。另外,如果法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个人担保,那么在公司破产后,法人需按照担保合同约定,以个人资产承担担保责任用于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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