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须符合一系列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核心分析1. 出资方式多样,但货币出资有比例要求,保障公司运营资金。2. 发起人需按章程规定认足并缴纳出资,否则担责。3. 非货币出资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实务建议1. 发起人应明确各自出资方式金额等,形成书面协议。2. 严格按章程规定时间足额出资。3. 涉及非货币出资,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可通过公证等确保程序合法。4. 设立过程中保留好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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