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子债父偿不具有合法性。1. 从法律责任角度,债具有相对性,债务人是特定的主体,应由其本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儿子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其债务原则上与父亲无关。2. 《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依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合同之债等通常约束合同当事人双方。比如,儿子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还款责任在儿子。3. 特殊情形下可能存在关联。若儿子去世,遗产被父亲继承,那么父亲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儿子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是基于《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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