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专注工伤、劳动等领域15年,办案“三快三准”,工伤案胜诉率超九成。在这起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面对总包拖欠余款,他多方举证,配合法院核实,最终让法院判总包付本金及违约金。他专业能力强,为当事人维权,给分包回款提供示范。郑后选律师:破解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尾款难题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专注工伤保险、劳动争议、人身侵权、交通事故领域十五年,办案风格“三快三准”,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述他办理过的一起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描述:消防未验收,酒店先开张,余款遭拖欠2020年,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了某消防工程。在2021年2月交付后,酒店便立即投入使用。到了2024年1月,双方进行结算,确认工程总价为345万元,此时已支付255万元,然而剩余的90万元(包含5%质保金)却被总包以“未竣工验收、未审计、质量缺陷”等理由拖欠。分包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本金以及违约金。办案过程:多方举证,法院现场核实定竣工日双方举证分包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交了合同、结算单以及酒店开业评价截图等证据,以此证明该消防工程已投入使用。而总包则提交了消防支队《不同意投入使用决定书》,企图以此抗辩工程验收不合格。法院核实与判定法院并未仅凭双方的证据就轻易下结论,而是进行了现场核实,确认酒店确实已开始营业。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九条,法院认定以“转移占有日”作为竣工日,即2021年2月26日视为工程竣工。同时,法院还确认合同中并未约定政府审计相关内容,并且此时两年质保期已经届满,这意味着尾款的支付条件全部成就。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并送达了判决结果。裁判结果:用一天也得付全款,判付本金及违约金法院认定工程已实际转移占有,付款条件全部成就。判决总包立即支付90万元,并按照LPR分段计付违约金,其中72.75万元自2024-01-13起算,17.25万元自2024-03-26起算。这一判决结果有力地维护了分包公司的合法权益。案例点评:为分包回款提供示范,提醒发包方把控质量本案以“实际使用即视为竣工”的逻辑,成功破解了总包“拖验收、拖审计”的套路,为分包公司快速回款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同时,也给发包方提了个醒,在擅自使用工程前必须完成质量把关,否则一旦出现类似纠纷,相关风险将由自己承担。郑后选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出色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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