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效力未定是指协议成立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致使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有权人追认或拒绝来确定最终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以外的合同。这类主体由于认知和判断能力有限,所签合同效力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未经追认则无效。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情况下,若被代理人不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比如未经授权擅自处分他人房产等,该合同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追认或无处分权人是否取得处分权。效力未定的协议在被追认前,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相对人可以催告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有权人追认的,协议自始有效;拒绝追认的,协议自始无效。这一制度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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