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类合同通常必须采用书面形式:1. 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第二款)。2.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条第一款)。3. 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4.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一款)。5. 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