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5.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标准会随每年经济数据变化而调整。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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