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铸就实力张金荣律师在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执业已达10年,执业证号为1110120********96,服务地区为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来福士办公楼25层。她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不仅如此,张金荣律师还有16年北京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具有医学、法律、管理学多重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她担任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监委会副主任、合伙人以及策略全国医疗专业委员会主任,这些身份都彰显着她在法律和医疗领域的专业地位。复杂案情抽丝剥茧在超低体重新生儿死亡案中,案情极为复杂。2014年2月24日,产妇因孕30+2周重度子痫前期到被告一住院,3月5日娩出患儿。患儿出生后状况不佳,被诊断为多种病症。在后续治疗过程中,患儿病情不断变化,先后转院至天津某医院和被告二医院。经过一系列治疗,患儿最终因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术后胃肠道外营养导致胆汁淤积症继发肝功能衰竭,并发肺部感染致心、肺等多脏器衰竭死亡。精准剖析明确责任张金荣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案件进行了精准剖析。她认为,被告一按照常规新生儿喂养超低体重患儿,是导致患儿后来肠坏死等疾病的根本原因,且在患儿出现可能体征时,医方没有及时发现病情,也未合理告知原告。被告二在发现患儿出现PICC管路堵塞后没有及时处理,是患儿出现胆汁淤积继发肝衰竭的成因。两个医院的错误叠加在极弱体质患儿身上,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鉴定审判据理力争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委托法医学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分析指出被告一和被告二均存在过错,且与患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庭审中,原被告均申请专家出庭,专家解答了各方疑问。在双方充分辩论后,法院根据鉴定意见及鉴定专家的意见,判定被告一承担30%赔偿责任,被告二承担5%的赔偿责任,判决二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61万余元。张金荣律师在这场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患方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的深厚造诣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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