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租赁合同自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成立,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就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此时租赁合同即成立,而不需要甲立刻将房屋交付给乙实际占有使用。《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这表明只要双方就这些关键条款达成合意,合同便成立生效,符合诺成合同的特征 。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