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东卖房,不需要赔偿租客。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新房东要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2. 但如果房东卖房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比如新房东要求租客立即腾房等不合理情况,房东就构成违约。此时房东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租客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如重新找房的费用、搬家费用等。3. 所以,关键看新房东对租赁合同的态度。若按原合同履行,房东无需赔偿;若因卖房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房东应承担赔偿责任。租客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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