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是否存在累犯、前科等从重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能会从轻处罚;反之,若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