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二)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三)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核心分析按月结算便于发包方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承包方也能及时获得资金支持,适用于工期较长的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适用于工期较短规模较小的工程,结算手续相对简便。分段结算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阶段结算,能使资金与工程进度相匹配。其他结算方式由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有灵活性。实务建议明确合同约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双方应明确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支付条件等关键内容。保留结算凭证施工过程中,承包方要妥善保存与工程价款结算相关的各类凭证,如工程进度报告变更签证等。及时沟通协商若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必要时可通过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第三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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