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她就是张金荣。张金荣律师在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已执业10年,本科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她有着16年北京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具备医学、法律、管理学多重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现任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监委会副主任、合伙人,策略全国医疗专业委员会主任。多年来,她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其中超低体重新生儿死亡案便是其典型代表。复杂案情令人揪心2014年2月24日,产妇因孕30+2周重度子痫前期到被告一医院住院,3月5日娩出患儿。患儿生后状况不佳,被诊断为新生儿吸入综合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多种病症。在后续治疗过程中,患儿状况不断恶化。3月9日出现腹胀等症状,经处理后体征有缓解;3月25日病情加重,被高度警惕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后转院至天津某医院,又转入被告二医院。在被告二医院经历两次手术后,患儿出现肝功能衰竭征象,多次抽搐,最终于7月30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意见表明,患儿因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术后胃肠道外营养导致胆汁淤积症继发肝功能衰竭,并发肺部感染致多脏器衰竭死亡。精准分析找出关键张金荣律师经过深入分析认为,被告一按照常规新生儿喂养出生体弱发育差的患儿,是导致患儿后来肠坏死等疾病的根本原因。并且在患儿出现可能体征时,医方没有及时发现病情,也未合理告知原告患儿病情,处理消极被动。被告二则在发现患儿出现PICC管路堵塞后没有及时处理,这是患儿出现胆汁淤积继发肝衰竭的成因。两个医院的错误叠加在极弱体质的患儿身上,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鉴定审判终获赔偿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委托法医学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分析指出被告一存在未尽高度谨慎注意义务、延误诊断及治疗、对病情重视和告知不足等问题,其过错与患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负次要责任;被告二存在PICC管堵塞处理不当的过错,与患儿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鉴于患儿自身情况,建议医方负轻微责任。庭审中,原被告均申请专家出庭解答疑问,经过充分辩论,法院根据鉴定意见及鉴定专家的意见,判定被告一承担30%赔偿责任,被告二承担5%的赔偿责任,判决二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61万余元。张金荣律师在这起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深厚的法律功底,为原告讨回了公道,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相信在未来,她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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