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主要有以下程序: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特定内容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合同成立时间。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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