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天行(公主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10月16日,位于公主岭市倾城意境小区A2-108室。该律所拥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律师团队,现有律师9人,其中2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其他7人毕业于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不少律师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律所负责人张国森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深耕法律事务逾40年,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马国佳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及英文专业,是“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会员等;张铮拥有十余年执业经验,擅长民事及公司商事领域纠纷处理。案件背景在办过案例6中,律所代理信x诉农安县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通过挂靠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承包了某县政府发包的公路修路工程。工程中标后,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圆满完成了工程任务。然而,某县政府在未进行竣工结算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了该工程。直至工程完工4年后,才组织验收结算。结算完毕后,又长期拖欠原告工程款,这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损失。律师介入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吉林吉天行(公主岭)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迅速组织专业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律师们深知,此类案件涉及政府部门,且时间跨度长、证据收集难度大,但他们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开始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律师们首先对整个工程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深入调查,收集了包括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在内的大量证据材料。他们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从事实和法律两个层面进行了有力的阐述。他们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某县政府在未结算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工程,应视为工程已合格交付。并且,县政府长期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案件结果经过律师们的不懈努力和据理力争,最终成功帮助原告索要回三个标段的全部工程款及质保金,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达二百余万元。这一结果不仅为原告解决了实际的经济困难,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案件意义此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吉林吉天行(公主岭)律师事务所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在面对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律所律师能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同时,这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施工方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该律所通过这起案件,再次证明了自身在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方面的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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