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诉讼时效是被告人重要的抗辩理由之一。首先,被告人需明确指出案件已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其次,被告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已过。比如相关合同签订时间、履行期限、权利人首次主张权利的时间等,通过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多种证据形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清晰展示时效届满的事实。再者,被告人在庭审等程序中,要准确阐述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情况,说明自身抗辩符合法律逻辑。最后,若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事由,被告人也需进行针对性分析,表明这些事由并不存在,从而强化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观点。总之,被告人通过清晰、准确地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并提供有力证据支撑,可在法律程序中争取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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