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他曾经营多家汽车相关企业,积累了处理公司各类问题的丰富经验。2020年5月起,就职于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颇有建树。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理的覃某(化名)变更抚养关系之诉这一典型案例。棘手委托,面临激烈抗辩张文杰律师接受覃某(化名)委托,代理其变更女儿梁某某(化名)抚养权一案。在此案中,被告梁某(化名)的抗辩十分激烈。梁某(化名)提出自己已一次性收取12.5万元抚养费,女儿由奶奶照顾得很好,还声称原告覃某(化名)存在拐骗孩子的行为。这些抗辩给案件的走向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也给张文杰律师的代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精准举证,锁定关键事实面对被告的激烈抗辩,张文杰律师没有慌乱,而是迅速展开了严谨的证据梳理工作。他先找到了社区证明、女儿手写声明、学校接送记录这三份关键证据。社区证明可以证明覃某(化名)和女儿的生活情况;女儿手写声明表达了女儿的真实意愿;学校接送记录则能直观地反映出孩子的日常照料情况。通过这三份证据,成功锁定了“2020年12月起孩子已与母亲稳定共同生活”这一关键事实,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合理主张,控制抚养费范围除了锁定孩子的生活情况,张文杰律师还关注到了抚养费的问题。他抓住梁某(化名)自认月入万元的信息,经过合理的计算和分析,将原告主张的每月2000元抚养费精确控制在被告承受范围内。这样的主张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有现实的合理性,让法院能够认可这一抚养费的标准。巧妙反驳,阻断关键抗辩对于被告“已收全款”的抗辩,张文杰律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指出离婚协议所载的12.5万元并未实际支付,而是双方其他债务抵销。这一反驳直接阻断了被告的关键抗辩,让被告的这一主张失去了事实依据,为原告争取到了更多的主动权。尊重意愿,激活法律条款在庭审过程中,张文杰律师还引导法院单独询问已满八周岁的梁某某(化名)。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在抚养权问题上的意愿是法院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梁某某(化名)明确表达了“愿继续随妈妈生活”的真实意愿,这一意愿被记录在笔录中,直接激活了《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三项,为原告变更抚养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胜诉判决,实现双项诉求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文杰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抚养权变更归覃某(化名),梁某(化名)自20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并且判决前拖欠部分要在三十日内一次性补足;同时,驳回了被告返还12.5万元的反制请求。张文杰律师通过对证据链的精心构建、对法律条款的准确运用以及对孩子意愿的充分尊重,实现了抚养权、抚养费“双请求”的全额支持,为当事人夺回了抚养实权并确立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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