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的出具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而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公告送达、鉴定等特殊情况,会相应扣除审限。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新的事实、证据或需要追加当事人等情况,也可能导致审限延长。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诉讼程序,按时参加庭审等,以便案件能够顺利推进,早日作出判决。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定审限要求进行审理和裁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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