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外汇非法经营案详情2018年底,被告人韩某(化名)到澳门某珠宝店工作,得知可以通过买卖外汇赚取差价。于是,他通过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和身份信息在境内注册商户、办理POS机并绑定名下银行卡,然后将POS机带到澳门用于换汇。从2019年至2023年,韩某(化名)伙同他人利用POS机和银行卡在澳门接收或支付兑换港币的资金,经统计,兑换外汇数额约2.7亿元。辩护过程:精准出击挑漏洞丁文怡律师担任被告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她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辩护意见。首先,丁律师指出本案据以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不清。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现有事实无法清晰还原具体的犯罪经过,案件中存在多个疑点。其次,本案据以定罪的证据不充足。关联性能和证明力存在严重问题,2.7亿元的犯罪数额和韩某(化名)的具体犯罪过程缺乏确切的直接证据支撑,而且多笔交易发生在韩某(化名)不在澳门期间,这使得证据的关联性大打折扣。法院判决:二审改判成效显著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韩某(化名)犯非法经营罪,数额为2.7亿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0元。然而,二审法院采纳了丁文怡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为原判定基本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对上诉人韩某(化名)的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认定错误,导致量刑不当。依照存疑有利被告人的原则,二审法院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为1289.2302万元,判处上诉人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上诉人韩某(化名)违法所得人民币12892元。后续影响:突破常规意义重大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中国司法背景下,丁文怡律师成功将一审认定的2.7亿元非法经营数额辩护下调至1289.2302万元,相差接近20倍。同时,上诉人韩某(化名)的量刑也从六年下调至三年,减少了一倍,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的金额也大幅度降低。这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也彰显了丁文怡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和不懈努力。丁文怡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学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在一个个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值得广大法律从业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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