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在以下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1.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2. 提前通知解除。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3. 用人单位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4. 经济性裁员解除。企业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经济性裁员时,符合条件的员工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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