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凯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现执业于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10520********56。自2016年投身律师行业,常凯律师已经在法律领域深耕8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常凯律师不仅在案件办理上成绩斐然,还多次参与政府部门、行政主管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宪法日宣传活动以及村居顾问法制宣讲。他积极投身法治宣传,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大众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执业过程中,常凯律师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行政、非诉业务、执行业务。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遗产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资格证等专业能力证书。常凯律师办理过众多典型案例,每一个案例都彰显着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在缅北王某某(化名)等3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多个罪名一案中,他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迅速联系办案机关,会见当事人。面对数百册的卷宗材料,他投入大量时间阅卷,结合会见情况向检察机关出具法律意见书。在审判阶段,他先后经过多次庭前会议,经历管辖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始终坚持多个罪名不构成的辩护思路。最终,历时两年半,不仅去掉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被认定为恶势力,还去掉了多个指控的其它罪名,取得了重大的辩护成果。宋某某(化名)犯猥亵儿童罪一案,是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并与办案机关沟通,定下争取受害人谅解的辩护思路。他全流程参与受害人谅解程序,始终认为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证据不充分。最终,受害人方的态度从拒绝谅解到成功谅解,当事人因取得谅解这一重大从轻情节以及多个其它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被判处缓刑。牛某某(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常凯律师介入后,及时会见嫌疑人并进行阅卷。他长时间反复查阅案卷,整理阅卷笔录并制作案件关键节点人物导图,最终制定出无罪辩护的思路。经过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换意见并出具多个法律意见书及辩护词,最终公诉机关撤回公诉。焦某某(化名)强奸案中,受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幼女本身就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但常凯律师经过努力争取,让当事人认罪认罚,最终判处焦某某(化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常凯律师在执业期间主办及协办众多疑难复杂案件,累计办理刑事案件百余件,民事案件千余件,累计接待当事人10000+,获得好评上千,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他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秉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在法治宣传方面的积极参与,也让更多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