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的标准通常由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为每人每月200元至300元不等。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至9月。需要注意的是,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高温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一些特殊行业或岗位,如建筑工人、户外作业人员等,通常会有更高的高温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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