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去掉房产上一个人的名字,通常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协议离婚情形下:若双方已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协议,可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般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规定,即可办理去掉一方名字的手续,将房产变更为另一方单独所有或按新的约定共有。诉讼离婚情形下: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可凭借这些法律文书以及房产证、身份证等,单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机构会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房产归属,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去除不应享有房产权益一方的名字。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遵循登记机构的要求和流程,以顺利完成房产更名手续,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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