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欠条三年后一般仍具法律效力。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 不过,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3. 所以即便欠条已过三年,债权人仍可起诉,但可能面临义务人以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若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等,则不受三年时效限制。例如,债权人在三年内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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