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特定情形会中止执行,而非经过固定时长就自动中止。2.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比如《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3. 一旦上述情形消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所以,不存在强制执行多久后会中止执行的固定时间标准,而是根据具体出现的法定中止情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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