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抵押权时,需注意以下要点:抵押财产的合法性:抵押财产须是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如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等。不得抵押的财产不能用于设立抵押权。抵押合同的订立: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明确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等条款。合同内容要清晰、准确,避免歧义。抵押登记:依据法律规定,有些抵押需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能保障抵押权的公示效力,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同抵押物的登记部门不同,要确保在规定部门及时办理登记。抵押物的审查:对抵押物的权属、现状等进行全面审查。核实抵押物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被查封、扣押等权利受限情况,防止因抵押物存在问题导致抵押权无法有效设立或实现。担保范围的约定:明确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担保范围,以充分保障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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