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继承的书写需注意以下要点:首先,遗嘱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保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其次,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包括地址、面积、产权情况等。再者,清晰表明房产由谁继承,可指定一人或多人继承。然后,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也可以由他人代写,但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示例:遗嘱我名下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面积为[X]平方米,产权号为[具体号码]。我决定由[继承人姓名]继承该房产。本遗嘱是我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日期为[具体年月日]。遗嘱人:[姓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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