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历深厚:法学素养与丰富履历的融合韦宇春律师2009年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获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2018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结业。他的履历十分丰富,2010年6月起入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担任信访维稳专员;之后在南宁华南城有限公司、广西江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2015年11月入职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2018年1月取得执业证,2022年3月合伙设立广西益嘉远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至今。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第六届南宁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顾问事务委员会委员等。服务地区与执业年限:专注广西8年耕耘韦宇春律师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他已经有8年的执业年限。这8年里,他扎根广西法律服务市场,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地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他的联系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大厦28层EF号,方便为当地及周边的客户提供服务。擅长领域:专业多元精准发力韦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纠纷、金融化债以及婚姻家事及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方面,他代理100余件此类案件,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帮助当事人维权获取村民同等待遇。在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中,他也有着出色的表现。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实力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安x洛公司的商标被侵权,X鞋业生产侵权商品,由南宁X商贸有限公司供应给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X分公司售卖。韦宇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建议起诉生产商、供应商以及售卖方,最终法院支持了关于生产商、供应商承担侵权责任的意见。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案件中,秦X(化名)等因各种身份问题被拒绝给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分红分配,韦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最终法院支持了当事人关于确认资格及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分红分配的主张。在职务侵占案件中,当事人家属委托韦律师后,他认为此次涉嫌的职务侵占事实与曾判决的挪用资金案件事实属于重复处理,向检察院提出不批捕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对当事人决定不批捕。总之,韦宇春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广西法律服务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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