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清税证明可以委托别人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虽然这里说的是代征税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清税证明委托他人办理也是被允许的。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委托人有委托他人办理清税证明的权利,受托人有按照委托人要求及相关规定办理的义务。构成要件需有明确的委托授权,受托人需知晓办理流程和要求。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委托人需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并填写好委托授权书,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提交申请受托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清税证明办理申请及委托授权书。审核办理税务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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