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则由一方向法院提起,法院根据双方感情状况及相关因素判定是否准予离婚。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因性格不合确已破裂。实务建议协议离婚时,认真协商各项条款,签订详细离婚协议。诉讼离婚要收集能证明性格不合致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双方沟通记录分居证据等。可先尝试找专业调解机构调解。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按程序审理,一般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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