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两个小孩在学校玩耍受伤,一般由双方监护人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核心分析首先确定学校是否尽到职责,若存在过错,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责任。对于孩子监护人,若一方孩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另一方受伤,该方监护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关键在于判断各方过错程度。实务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情况孩子受伤照片学校监控视频老师及同学的证人证言等。先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教育部门反映,由其调解。若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法律程序一般为起诉立案审理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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