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婚前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该房屋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便婚前有同居行为,婚后也不会因同居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付全款买房并登记自己名下,婚后仍是其个人财产。2.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需根据具体出资情况判断。若能证明双方共同出资,可认定为按份共有。例如双方共同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可按出资比例分割。3. 若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比如一方婚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婚后就是共同财产。总之,婚前同居买的房子婚后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购房出资及产权登记情况,不能仅依据婚前同居这一事实判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此类财产认定有指导作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