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并非绝对不用给孩子抚养费。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双方协商一致且女方有能力抚养孩子,男方同意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或者女方因丧失劳动能力等确实无法支付抚养费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