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信用卡诈骗罪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被告有义务按照传票要求参加庭审,其无故不参加视为放弃自身诉讼权利,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权利义务:法院有依法传唤被告参加庭审的权利,被告有到庭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义务。关键在于被告是否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构成要件:传票已合法送达被告,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实务建议:法院会提前向被告送达传票,确保其知晓开庭时间和地点。若被告不参加庭审,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可能因此丧失当庭陈述、质证等权利,导致对其不利的判决结果。所以被告应尽量克服困难参加庭审,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并申请延期审理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