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核心分析:首先,法院依法送达传票后,被告有义务按时到庭参加诉讼。若其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缺席审理。这并不影响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和事实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关键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法定离婚事由。同时,被告放弃了当庭质证、辩论等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传票合法送达,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实务建议:原告应确保法院传票已合法送达被告。收集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分居协议、出轨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等。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按时参加庭审,向法官充分陈述夫妻感情状况及离婚诉求。在判决后,若对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后续执行问题,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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