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诉讼一般不适用调解,但存在例外情况。对于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核心分析:一般原则:行政诉讼主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是基于法定职责,不能随意处分,所以一般不适用调解。例外情形:行政赔偿、补偿案件涉及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可通过调解平衡各方利益;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案件,调解有助于实现个案公平合理。权利义务:在可调解案件中,当事人有权表达诉求,法院居中主持,引导双方达成合理调解协议。实务建议:确定案件是否属于可调解范围。收集相关证据,如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证据等。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进入调解程序后,在法院主持下,遵循合法、自愿原则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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