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小额速裁转普通程序,需符合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二)涉外民事纠纷;(三)知识产权纠纷;(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如果案件符合这些不适用小额速裁的情形,法院可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将小额速裁转为普通程序。核心分析:1.适用逻辑:当案件出现法定不适用小额速裁的情形时,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2.权利义务:法院有依规定审查并决定程序转换的权力和义务;当事人有权在符合条件时申请程序转换。3.关键构成要件:主要是案件是否属于法定不适用小额速裁的类型。实务建议:当事人如认为案件应转为普通程序,应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程序转换的裁定,并重新确定开庭日期等。当事人要注意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后续诉讼活动,准备充分的证据和答辩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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