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非诉行政执行机关主要是人民法院。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未采取救济措施且不履行义务,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需借助法院的强制执行力来实现行政决定内容。权利义务:行政机关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并申请法院执行的权利和义务;法院有权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予执行。关键构成要件:行政决定合法且生效,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复议、未诉讼、未履行,行政机关无强制执行权。实务建议:行政机关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申请、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查,行政机关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等。若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行政机关可根据法院安排配合实施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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