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销售侵权商品案中,合法取得需满足一定条件。若销售者能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权商品,且能提供合法来源,包括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可认定为合法取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1.销售者主观上需不知商品侵权,若明知则不符合条件。2.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即能清晰说明商品从何处取得及提供者信息。3.这是为了平衡商标权人与善意销售者的利益,在保护商标权同时,避免让无过错销售者过度担责。实务建议:1.销售者要保存好进货凭证,如合同、发票、收据等,证明进货来源及时间。2.记录供货者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3.若涉诉,及时向法庭提供上述证据,以主张合法取得。若进货渠道不正规,应尽快停止侵权行为,与合法供应商合作,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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