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房屋产权证上除夫妻外还有第三人名字时,该房屋不能仅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考虑第三人的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核心分析:首先要确定房屋的共有形式。若未明确约定,一般按份共有。夫妻对房屋享有的份额并非完整产权,分割时需保障第三人的份额不受侵害。关键在于准确界定各共有人的份额比例。实务建议:收集房屋购买时的出资证明、相关合同等,以确定各方对房屋的贡献比例。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在诉讼中,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屋的购买情况及各方的权益主张。法律程序一般为立案、举证、开庭审理、判决等阶段。要注意按照法院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和参与庭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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