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同居流产一般较难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核心分析:首先,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与婚姻关系不同。其次,单纯的同居流产行为通常难以认定为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存在侵害人身权益的行为且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程度。在同居流产情形中,一般不符合该构成要件。实务建议:若想争取精神损害赔偿,需收集如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流产,且该行为给自身带来严重精神痛苦的证据,比如对方暴力对待导致流产等。但即便有证据,也不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若发生纠纷,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考虑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有起诉的必要及胜诉可能性。若决定起诉,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启动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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